□本报记者罗昊
“原先我们村财务收支不明不白,现在我们的收支情况会张榜公布,我们老百姓对他们用钱办事放心,也支持他们的工作。”1月12日,记者在安福县平都镇凤林村采访时,村民王泉龙这样说。
公开审计结果 接受群众监督
为避免“暗箱”操作、内部“护短”行为的发生,我市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公开审计结果。专项审计小组对行政村审计结果确定后,县审计部门在第一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审计对象发出审计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时向群众公开审计结果。打破以往审计结果只在审计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审计参审人员之间封闭式传递的做法,既让村级组织负责人心中有了一本“明白账”,也让被审计单位的群众及时了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真相,最大限度消除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隔阂和误会。
在平都镇凤林村村务公开栏上,记者看到了一张审计结果的公示榜,上面对该村近3年来的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公布,租金收入、征地管理费、办公费、新农村建设等情况都有清晰的注明,每一笔经费都一目了然。
“通过县联合审计组到我村审计,我们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张榜公布,并按照需求及时进行了整改,也还我们村干部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凤林村村支书告诉记者。
注重成果运用 强化监督实效
我市坚持“审而必究、审而必改、审而必用”,加强审计结果的合理运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由乡镇负责督促整改,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 督整改,村“两委”负责落实整改,整改结果须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由审计部门依法处理;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把审计结果与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任期换届和调整罢免相结合,作为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干部和罢免、奖惩村干部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村“两委”换届特别是村支书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与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相结合,对负有主管责任的按规定进行问责。
在安福县“三资”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逐村逐项全面进行清查整改。坚持把审计监督工作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审计问责力度,提高审计监督实效。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首先由乡镇负责督促整改,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整改,村支“两委”负责落实整改,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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