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三、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批准载明设置广告牌、标牌等非公路标志的理由、保持期限及时间、地点的申请书;
2、广告牌、标牌等非公路标志的外廓尺寸、结构及安全性能的说明;
经办人:王光辉 1321706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