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2、为吉州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3、负责对吉州区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和“国培计划”的具体实施。
4、负责实施对吉州区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院)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中小学校行政干部培训;
5、负责实施对吉州区中小学新教师教师岗位培训和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6、负责实施吉州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教育工作;
7、负责实施吉州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卡》的审核工作;
8、承担吉州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以及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而开展的专题培训,成为吉州区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
9、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吉州区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成为吉州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 10、通过与高等学校、教科研等机构开展联合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积极探索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主、多元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办学形式,提高培训机构的综合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