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农业厅传来好消息,吉州区6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3个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
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作为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根据《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及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8〕59号)精神,我区组织吉安市吉州凤凰生猪专业合作社、吉安市吉州区兴桥葡萄专业合作社、吉安市吉州区吉良芦笋专业合作社、吉安市吉州区井冈严氏养蜂专业合作社、吉安市吉州区祥瑞渔业专业合作社、吉安市吉州区欣欣草莓专业合作社等6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吉安市吉州区曦光果蔬种植家庭农场、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群象家庭农场、吉安市吉州区栖风园生态家庭农场等3个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监测,在各地监测审查和专家复核的基础上,省农业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材料进行了审定,认定吉州区6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3个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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