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股职责
一、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订本辖区内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及其相关政策。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
四、督促指导各乡镇搞好各类规划编制,负责有关城乡资料的收集归档。
五、负责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外的区属建设项目的审批。
六、监督指导各乡镇开展好村镇规划监察和农民违章建房的整治。
七、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站)的业务指导及技术培训。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