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收费规定
一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损坏水保生物设施
元/m2
1元/m2
1、赣价费字(95)37号2、赣财综字(95)69号3、赣水水保字(95)008号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号991046
2
损坏 水保工程及其它
按恢复同等标准收费
二
水土保持防治费
对造成水土流失,自己不治理或无力治理的,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
有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其方案的治理费用一次或分期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费(其中2%用于审批保持方案各项支出)
(二)
没有治理方案的,按下列标准交纳:
弃土、弃石、弃渣
元/m3
烧砖
元/万块
10
3
水泥
元/吨
4
石灰
0.5
5
烧瓦
6
采石
7
煤炭
8
铁矿
9
硫铁矿
2.5
萤石矿
1.5
11
氧化混稀土
2000
12
铜
400
13
锡
300
14
钨
200
15
金
1.0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