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水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拟定各项与履行水行业管理职责有关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承担吉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委托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湖库洪水预案;组织制订全区重要水工程度汛方案;对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区防汛抗旱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