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于2018年7月2日批准成立吉安市企业投诉中心,吉安市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内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具体运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受理范围:
(一)由于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事项。
(二)履行职责过程中拖拉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未按规定时限办结,致使企业办理事项延误或者造成损失的投诉事项。
(三)执行公务态度蛮横、故意刁难,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投诉事项。
(四)严重影响企业正常建设、生产经营的其他行为的投诉事项。
二、投诉方式
专线电话:0796-8229798(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jaqytszx@163.com 传真:0796-8229798
三、地址:吉安市城南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室
邮政编码:343000
吉安市企业投诉中心于2018年7月6日挂牌运作,接受企业相关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