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重点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试点建设项目,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筛选候选村庄。各乡镇要根据选点原则和农民群众发动的情况,确定候选村庄。一是挑选后备村,即已经在今年先行启动、开展前期工作的自然村作为候选试点村。二是根据本乡镇分配试点村名额,按1:2的比例筛选试点侯选村。
三、深入调查摸底。各乡镇要组织蹲村干部深入侯选试点村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与衔接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联系,核实是否安排项目,在此基础上分类排队,确定拟选试点自然村,不断增加申报村点的建设资金。
四、选举理事机构。各乡镇要在拟选试点自然村组织召开群众大会或户主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要有威望、有公心、有能力、有牺牲精神、有苦干实干作风。特别要把那些本村创业成功且有志于担纲本村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农民企业家、大户和其他优秀份子吸纳到理事会中来。
五、制定试点规划。一是编制村庄整治规划,首先由理事会组织村民根据本村情况,编制规划草案,再报送规划建设等部门进行修改提升,并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意见,最后形成正式规划。二是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主要是规划如何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将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到每个农户,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如何发展专业合作社等。三是编制新社区建设规划,从发展村庄和谐文化切入,规划安排农村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
六、确定建设项目。各乡镇要指导拟选试点自然村根据本村实际,确定试点建设项目。
七、分项挖潜算帐。根据确定的建设项目,分别做好各个项目的资金预算。要明确各个项目农民应自筹多少钱,政府补助多少钱,社会可能帮扶多少钱。政府的奖补资金主要投向改厕、改水和改路,并以此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建设理念,积极投工投劳,搞节约建设,不盲目投资。
八、分户签订协议。根据建设项目和分项算帐结果,与每户农民签订协议。协议中要规定各个项目的建设顺序、完成时间等细节,同时要明确违反协议的后果。只有100%的农民签订协议,才能将该村纳入试点范围。
(以上五、六、七、八各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步穿插或调整顺序进行)
九、组织逐级申报。拟选试点自然村选点定点各项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要按照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截止时间(不应早报和迟报),组织全县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的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