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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产业化奖补及扶贫产业差异化补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县办发〔2018〕6号
来源: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8/3/30 录入:县委农工部 浏览次数: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农业产业化奖补及扶贫产业差异化

补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2017年以来,全县各地、各涉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农业产业化奖补及扶贫产业差异化补助的实施办法》(吉县办发〔201715),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脱贫增收,为我县产业兴旺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产业兴旺程度,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助推全县横江葡萄、井冈蜜柚、合作养鸡、绿色蔬菜、高产油茶、火龙果、油田黑木耳等特色产业高效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吉县办发〔201715号文中农业产业化奖补内容2018年继续执行,扶贫产业差异化补助办法由扶贫和移民办完善后另行下文。并根据2017年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加大对油田黑木耳产业的扶持力度。

1.在连续奖补三年的基础上,对连续3年获得奖补,第四年继续种植的油田黑木耳基地将一次性再奖励300/亩。

2.对油田黑木耳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建有的钢架养菌大棚和晾干大棚,参照蔬菜大棚奖补办法,按面积折算成标准棚(180平方米),每个标准棚一次性奖补2200元。

3.对达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油田黑木耳基地,按500/亩标准给予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奖补。

4.扶持庐陵油田黑木耳文化节,鼓励油田黑木耳品牌宣传、包装及市场开发,对合作社关于黑木耳品牌宣传、包装及开拓外销市场,给予奖补20万元。

5.评选油田黑木耳年度状元。年内由庐陵油田黑木耳文化节组委会根据种植技术、种植规模、示范带动能力对全县黑木耳种植户和专业合作社进行评比,对获得状元的种植户或合作社给予奖励5000元。

二、积极鼓励引导水稻种植户发展绿色水稻产业,探索稻虾共作模式,年内发展稻虾共作基地1000亩以上。稻虾共作模式发展小龙虾(河虾、蟹、)产业40亩以上,由业主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经验收合格,每亩一次性奖补350元;对新建的小龙虾(河虾、蟹)池塘精养基地,集中连片在4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

三、新增扶持中药材产业。新造中药材(枳壳、车前子、黄栀子、龙脑樟、陈皮、杜仲、厚朴、金银花、太子参、何首乌、绞股蓝、青钱柳、三叶青、金线莲)基地连片100亩以上,一次性奖补100/亩。

四、取消零排放养猪模式的奖补。

五、取消杂交母牛繁育的奖补。

六、对认真贯彻落实吉县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及本补充实施办法,年内现代农业发展亮点突出,产业兴旺程度高,农业产业化经营上规模、上档次的乡镇,经考核验收属实,年终县委、县政府将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8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6000元。

七、本办法由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操作由县政府相关涉农部门执行。吉县办发〔201715号有关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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