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要全力以赴迎接国检”“任何地区都不能出问题”要求,精心准备,全力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工作,迎接国家考核验收。从7月份开始,县清洁办和融媒体中心组织3个常态化巡查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以乡镇为单位,采取乡镇地毯式的督查,县随机抽查、巡查的方式,3个常态化巡查组同时进驻乡镇,对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拍照,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播放曝光。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1交通干道、河道、饮用水源地、农村中小学校周边、村庄集中居住区及农户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是否全面清理。
2.道路沿线、河道塘边、村庄内外、田间地头的随意抛撒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是否及时清理到位。
3.村内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乱贴等现象是否整改到位。
4.垃圾池是否彻底拆除,是否存在焚烧垃圾、秸秆等现象。
5.果壳箱、农户垃圾分类桶等农村垃圾收运设施是否配齐。
6.农村旱厕是否清除,新建公厕是否合理选址,并安装水冲设施。
7.乡镇与外包公司的工作衔接是否到位,外包公司的工作运行是否正常,外包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8.乡镇是否按片划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导网格,一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总网格长,对乡镇、村委会、村小组三级督导;各片建立一级网格,片长担任网格长,对乡镇驻村干部进行督导;各村委会建立二级网格,乡镇驻村干部担任网格督导员,对挂点村进行督导;各村小组建立三级网格,村委会干部担任网格员,对各村小组进行督导。
吉安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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