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省、市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全县年度退伍军人安置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战略和政策,承担服务业发展中的有关工作事项。审核全县工业(工信委管理的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承担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