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吉安县财政局农业股于7月一次性将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到位资金209.4万元下达至有关乡镇,同时通知各乡镇财政所在进行项目报账时,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按照进度比例拨付,不能为了“速度”而忽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