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挂点扶贫单位:
为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战,保持脱贫攻坚帮扶指导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领导挂点贫困村进行调整,未调整的仍然按年初安排为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挂点贫困村调整原则。一是职务、分工或乡镇挂点调整但仍在吉安县工作的县领导,原挂点贫困村不变;二是新就地提拔和调入吉安县的县领导,原则上在现所指导乡镇挂点贫困村;三是挂点乡镇贫困村个数较少的,安排挂点其他乡镇贫困村。
二、结对帮扶贫困户调整原则。一是职务、分工或乡镇挂点调整但仍在吉安县工作的县领导,原结对帮扶对象不变。二是新就地提拔的县领导,按照县级领导干部帮扶4户贫困户的要求,在原来正科级干部帮扶3户的基础上,由乡镇决定在原挂点贫困村再选择1户贫困户作为结对帮扶对象;此前未结对帮扶的县领导,在所安排挂点贫困村中选择4户贫困户结对帮扶。三是新调入吉安县工作的县领导,由乡镇在本次安排的贫困村中选择4户贫困户作为结对帮扶对象。
三、积极做好工作衔接。各乡镇要对照《部分县领导挂点扶贫村调整安排表》(具体见附件),主动与挂点县领导联系,尽快选好结对帮扶贫困户(重点是2016年计划脱贫户),并及时做好建档立卡系统结对帮扶增补录入工作。调整的县领导要第一时间深入挂点贫困村指导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附:《部分县领导挂点扶贫村调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