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农业开发办公室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统筹规划(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
1、 向县农业开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方案。
2、 协调部门、项目单位、乡镇之间的关系,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评审、上报、调整和落实农业开发规划年度计划。
4、 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正式批准的年度,做好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编报审批。
5、 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计划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测)、检查、验收和建后管护。
6、 会同财政、金融等部门按有关程序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的筹集、分配、发放、使用、回收的落实、审批、检查、管理工作。
7、 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农业开发领导小组、市农业开发办及市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8、 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和建立项目档案。
吉安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下设综合股和项目计划管理股两个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