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国土资字〔2017〕22号
各国土资源分局(所)、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煤矸石、采石场、砖瓦窑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吉安县煤矸石、采石场、砖瓦窑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开展全县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盛春 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汪 治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长
成 员:李永平、肖辉明、彭纪猛、各国土资源分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资源管理股,由李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445075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