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前身是1988年4月成立的吉安县土地利用管理局,按照机构改革政策要求,于2001年撤消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建制合并组建成现在的吉安县国土资源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土地利用股、耕地保护办公室、地籍股、矿管股、地灾办、法规股、监察室、财务审计股等10个职能股(室),下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国土信息中心、地理信息办等7个事业单位及1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7个国土分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共180余人。
近几年来,吉安县国土资源局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大力发扬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的工作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公正、公平、公开的土地、矿权市场,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资源保护得到加强,国有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化,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了财源,为吉安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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