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辖区内重点管辖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安排。
3、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队伍的组建、管理和养护人员考核。
4、建立辖区内的养护农村公路、桥梁及养护人员档案。
5、定期检查、考核管辖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
6、依法开展农村公路巡查,保护路产路权。
7、配合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拨付。
8、负责检查、督促各乡镇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养护质量。
9、负责拟定全年养护工作计划安排。
10、负责推行管理信息化制度,信息、报表报送。
11、负责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12、协助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