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
3.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及劳资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的干部管理及机关干部职工的劳资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