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吉州区卫计委
联系电话: 0796-8939892
受理条件:属农村独生子女及农村二女户并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一方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或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或父母双方年龄均已超过49岁的证明、
申请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父母一方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或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或父母双方年龄均已超过49岁的证明、父母及考生户口复印件。
办理时限:每年6月1日前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