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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来源: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7/8/23 录入:民政局 浏览次数:
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 救助病种 救助比例 年最高救助金额
住院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五保、三无、孤儿) 不限病种 100% 6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六类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两类对象”(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 70% 3万元
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达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50%的比例救助) 50% 1万元
儿童住院倾斜救助 14周岁以下享受城乡低保的儿童 80% 5万元
14周岁以下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的儿童(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达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60%的比例救助) 60% 2万元
门诊救助 日常门诊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 100% 1000元
其中:分散供养人员   500元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常补对象   50元
重大疾病门诊救助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 100% 1万元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常补对象 60%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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