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婚姻登记
设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申报材料及数量:1、提交双方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事地点:吉安县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0796-841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