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2017年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吉安县2017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责任分工,为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导向要实、工作要实、作风要实”脱贫攻坚要求,以建立扶贫对象就业台帐为基础,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抓手,加大就业扶贫投入,创新就业扶贫举措,坚决打赢就业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致富一家”目标。
二、工作目标
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全方位开展转移就业服务,使就业服务覆盖面达到100%;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资源调查并建立就业扶贫台账;鼓励园区企业到乡村布点,把分厂车间办到乡镇;确保建档立卡的5472名贫困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加大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让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实现有培训需求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在2016年已开发的1005个村组公益性扶贫岗位的基础上,再对86个贫困村各增加1个村组公益性岗位,总共1091个,实现公益性岗位扶贫村组覆盖率达到100%;用活政策,对贫困户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力予以创业指导和创业贴息贷款政策倾斜,实行“一对一”的创业帮扶,达到以创业促就业,真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一批、培训转移就业一批、创业促进就业一批、社会帮扶就业一批。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动态台账 实现转移就业精准扶贫
1、搭 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动态平台。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镇、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对2017年已经登记建档立卡的5472名(其中已经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人数4401人,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实现了就业1071人)帮扶对象实现了就业,建立实名制纸质和电子两种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其就业,在2017年5月底前,乡镇要组织人员对上述二类人员就业进行定期联系、主动走访,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情况,就业收入增减情况,对失业的,要提供就业帮扶,帮助其尽快就业,若贫困户中更换了就业人员,乡镇要做好在相应的上述二类就业人员中更新,并将更新情况报县人社局,达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2、对2017年新增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做到就业服务信息面对面,推荐贫困劳动力在园区企业就业。对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镇、驻村干部、村委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全力推荐贫困劳动力在园区或就近企业上岗就业。
3、继续推进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的建设,便于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在已建立的永阳镇鑫溢手袋厂、江西联创有限公司油田分厂吸纳贫困户劳动力比例10%的基础上提高到11%,力争达到13%,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同时今年力争再开发扶贫车间1-2个。为了体现企业对贫困户职工的关爱和对全县扶贫工作的支持,各扶贫车间提高贫困户职工的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提升到每人每月70元。对入驻三年内扶贫车间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政策不变。
4、增加开发并管理好村组公益性岗位。在2016年已开发的1005个村组公共服务公益性扶贫岗位的基础上,再在全县86个贫困村各增加1个村组公益性岗位,总共1091个。岗位包括在农村保洁、治安巡逻(含学生防溺水巡逻)、道路维修、乡村图书室等,专用于安置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用人单位应统筹使用资源,包村包片设定岗位,并按照“谁用人,谁出钱,谁管理”的原则,按时为村组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及时向县社保办申报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月/人。鉴于之前安置的部分贫困劳动力已到退休年龄或无上岗意愿,用人单位可对上岗人员作一次性调剂(调剂人员必须是有上岗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并将调剂人员名单以及新增人员相关资料报县就业局审核备案。
(二) 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 提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
5、开展贫困劳动力岗前技能培训,提升其上岗就业能力。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 “订单式”技能培训,促使贫困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一门以上就业技能,提升其就业能力。
6、依托本地井岗蜜柚、横江葡萄等优势产业发展,按照季节性、灵活性就业服务需求,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凭种养实用技术实现逐步稳定转移就业,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覆盖面,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良性互补。
(三)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7、以技术指导、贴息贷款等措施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SYB培训和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手续办理等免费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2年,政府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8、充分利用政策促进扶贫对象在村(家)里就业。结合各村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小微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农民转移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广泛搭建分散式就业和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将扶贫对象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协调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解决就业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把就业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协同配合,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局属单位要统筹安排,千方百计保障就业扶贫资金。就业扶贫工作组要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把就业扶贫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年终考核,实行奖惩制度,并作为推荐后备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就业扶贫工作为全县扶贫攻坚巩固提升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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