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年情况报告
县综治办:
根据县《关于开展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年活动工作要求》,我局从8个方面及县建筑领域不稳定问题开展第二阶段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移民新村安置点、城乡规划、征地拆迁、原局属企业改制人员生活待遇等有可能引发涉众矛盾纠纷问题进行排查,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局成立全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范围和重点。
对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行为进行收集分类,并由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股室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一经发现,按职能职责进行对口调处,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相关情况,及时向县综治办汇报。做到层级心中有数,随时应对事态变化。
二、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全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及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进行拉网式排查。
对每个干部职工分发了矛盾排查登记表进行登记,掌握问题病结和矛盾重点,并对上报情况认真梳理、备案登记、包案化解销号。
三、及时调处交办案件和切实做好来访工作。
对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中心交办的案件,领导小组相关责任人及时介入调处,及时回复结果、县信访中心及信访当事人。同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每个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都发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本,对来信来访进行全面登记、分类处置。并及时协调相关企业做好解释和完善工作,尽最大努力将事件在信访当事人之间协调解决,避免事态升级造成社会矛盾纠纷。
四、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深入企业走访。
局领导根据分工,认真抓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在企业内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深入企业走访了解。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好相关工作,做到未雨绸缪。
吉安县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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