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居民 |
办理条件 |
1、营业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2、流动资金证明材料;3、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和保障文物安全的情况说明。 |
申办材料 |
1、申请报告,并在其中写明经营性质和上级单位的名称及经济性质,无上级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文件;2、营业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3、流动资金证明材料;4、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和保障文物安全的情况说明。 |
办理程序 |
1、受理;2、填表;3、审核;4、场地勘查;5、批准文件。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办机构 |
吉州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办理地点:吉安市阳明东路3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
联系方式 |
0796--8225361 |
监督电话 |
0796--8225361 |
网上咨询 |
登录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
网上办理 |
无 |
状态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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