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办法》
工作流程:
1、分局地籍科初审
2、分局审核
3、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
要求:
1、需提交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出让合同、宗地图、出让金及契税发票;转让合同;土地转让申请表;土地登记申请书、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是否被查封;
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土地局(国土[籍]字[199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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