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分局文件的起草;
组织办理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分局所属国土所的人事、劳动工资、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