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州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吉安市城市建设规划,吉州区申报吉州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19.9643公顷,其中:农用地19.9643公顷,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区严格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了社会保障资金并足额拨付到社保预存账户。
该批次用地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规范,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合法,安置途径切实可行,我区承诺该批次用地经依法批准后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方案并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征地。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