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区属国有企业有关改制改革工作;负责工业园筹资款资金的管理及其本金和奖励资金的兑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