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单位及社会从业人员: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赣财会[2007]1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规范化管理,现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将吉州区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两年一次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3年4月15日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必须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按照规划,2013年我区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讲解,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规定,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会计处理及纳税规定等。
三、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采用现场面授和网上培训两种方式进行。现场面授和网上培训由会计人员自主选择,原则上本地工作的会计人员参加现场面授,异地工作的会计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因故无法参加现场面授或未完成2013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吉安会计网(网址:http://www.jakuaiji.com/)补齐继续教育所欠课时。
网上培训全市统一在吉安会计网上进行,请会计人员进行网上用户注册,网上缴费或现场到区财政局会计科购买学习卡,网上学习和考试,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现场面授按属地原则管理,持有区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参加本地财政局组织的现场面授,具体安排如下:
区本级会计人员的现场面授委托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现场面授从2013年9月16日开始报名,9月22号正式上课,至2013年11月15日结束。培训班每期三天,一个星期两期(10月1日-10月8日不安排培训),报名地点是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处(1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对面),联系电话:8392679、13979636203,联系人:任老师。
四、继续教育收费
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现场面授培训费为100元/人次(包含资料费等);网上培训费按物价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接到文件后及时通知所属持证人员参加现场面授或网上培训,并保证持证人员的学习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如需要调整现场面授时间请与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处联系。
2、现场面授结束后培训人员应参加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凭收据办理证书检查登记。
六、证书检查登记的内容
1、2012-2013年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情况。参加事业会计制度培训班或会计职称专业科目培训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以前年度未参加培训的应按每年不少于24小时的标准补齐各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2、会计人员信息网上采集情况。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25日登录江西会计网(http://www.jxacc.com/)“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办事平台”上传证件照片并更新自己的基本信息。
3、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会计职称、单位名称和手机号码等。
七、证书检查登记的资料
1、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和变更证明材料;
3、《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汇总表》(吉安会计网或吉安财政网公告栏中下载)。
八、检查登记程序和要求
1、参加2013年现场面授的持证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到培训单位,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单位发还给单位或个人。
2、参加网上培训的人员请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月10日带好上述资料到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检查登记手续。
九、其他
1、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
2、未及时办理证书检查登记的,区财政局将按相关规定采取冻结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3、各单位和会计人员对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有什么建议或问题,请与我局会计科联系。联系电话:8238647。
吉州区财政局
201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