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事项 |
内容要求 |
责任
主体 |
时间节点 |
备 注 |
1 |
政策宣传 |
各设区市、县(市)扶贫和移民部门要通过相关会议、媒体、短信、召开初、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家长座谈会、张贴公告、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贫困对象广泛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做到贫困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贫困对象自觉自愿参加“雨露计划”培训的积极性。 |
各设区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 |
1-4月和
6-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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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荐基地及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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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向培训对象宣传、推荐省认定的当地“雨露计划”培训基地。所推荐的培训基地仅限于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开班前,培训基地须向所在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提交办班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开班。
开班时,县级扶贫移民和同级财政部门相关人员要到培训现场点名检查人数。
办班结束时再次现场清点人数。 |
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 |
1-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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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培训对象
摸底调查 |
4月起,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对象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和 “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9月底前,各设区市向省汇总上报所属县(市)下年度“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建议数。2013年培训计划的确定按赣扶移字【2013】4号和5号文件执行。 |
设区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 |
4-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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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达下年度培训任务和资金计划 |
省扶贫和移民办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和上年度“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申报的培训任务建议数进行审核和调整,于11月15日前会省财政厅正式下达下年度全省”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及资金计划。 |
省扶贫和移民及财政部门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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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理申请、
资格审核、
社会公示、申请拨款 |
县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受理职业学历教育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象的补助申请,要审核、确认其资格,并将拟补助对象名单在其所属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补助对象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于每年11月底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补助对象“一卡通(折)”。其中由培训基地办班并向所在县扶贫和移民部门提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的,经审核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于2013年11月底前向培训基地拨付培训补助资金。 |
设区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 |
1-12月 |
省、市扶贫和移民部门重点督查内容 |
6 |
档案管理 |
各设区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要按年度收集、整理、归档培训工作资料,认真做好培训档案管理工作。培训工作归档资料主要有:
1、“职业教育”类:《江西省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申请表》;申请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社会公示材料;补助对象名册;培训任务及资金计划文件;请款材料;电子台账等。
2、“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类:《江西省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申请表》;户口、身份证复印件;部门认定的技能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社会公示材料;补助对象名册;培训任务及资金计划文件;请款材料;电子台账等。 |
设区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 |
1-12月 |
省扶贫和移民部门重点督查内容 |
7 |
监督与管理 |
各级扶贫和移民及财政部门要加强“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省扶贫和移民及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赴基层进行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及财政部门要适时组织所属县(市)进行自查和交叉检查;县扶贫和移民及财政部门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监督检查重点为:
1、“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工作是否到位;
2、申请和补助对象的认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补助对象公示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3、培训补助对象参加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是否真实;
4、受补助人员名单、报账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编造虚假名单,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5、职业教育补助资金是否严格实行了“一卡(折)通”足额直补到户。
6、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是否存在重复补助的情况。 |
各级扶贫和移民及财政部门 |
1-12月 |
省、市扶贫和移民及财政部门重点监督内容 |
8 |
督导与调研 |
省、市扶贫和移民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 “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的督导、调研,并适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了解下情、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
省扶贫和移民办 |
1-12月 |
省、市扶贫和移民部门重点工作内容 |
9 |
工作总结 |
“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实行报告制。设区市扶贫和移民部门将属地“雨露计划”工作情况汇总报省。即每月3号前,上报截止上月末“雨露计划”实施进度统计表;每季末20日前,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局)统一向省汇总上报本地“雨露计划”工作总结,并按要求完成省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设区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 |
每季末20日前 |
省扶贫和移民办重点督查内容 |
10 |
工作考核 |
省扶贫和移民办于每年底对各地“雨露计划”培训工作进行考评。重点考评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计划完成率不低于80%)、贫困村农户参训比例不低于50%、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情况、资料归整管理情况、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省部署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情况等。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培训任务及资金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 |
省扶贫和移民办 |
12月 |
省扶贫和移民办重点监督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