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建设)
工作流程图
1、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汇总所辖县(市、区)贫困村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情况,填报统计表报省扶贫和移民办。
2、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和移民办下达年度村庄整治建设财政扶贫资金。
3、各县(市、区)组织贫困村编制统一完整的年度项目计划;报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和财政局审批;报设区市以及省扶贫和移民办(局)、财政厅(局)备案。
4、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局)对各自然村村庄整治建设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
5、省、市扶贫和移民办(局)、财政厅(局)对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