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考 评 细 则
(一)产业发展(7分)
1、制定了建设点产业发展规划,做到家喻户晓,并在年内实施。(1分)
2、成立了一个以上农经组织或专业合作社,章程健全,运作规范,经常开展服务,农户从中受益;没有产业基础的建设点,培育了3-5名有一定规模专业大户和能人,或驻点村新发展1个产业的。(2分)
3、发展“一村一品”,效益明显、带动力强的经济发展路子得2分;“一村一品”产业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部分贡献率达50%以上的得2分,每少10%扣0.2分。(4分)
(二)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 63分)
4、村庄规划。有规划并在醒目处悬挂的,得1分;规划后没有新的违规建筑,得1分,每发现一幢新违规建筑扣1分。(2分)
5、“一村一景”。村内显要位置建有一景观点,得6分。(6分)
6、环境整治。“三清”(清除污泥、垃圾、路障)完成较好得2分;村内修建了排水沟、整治了水塘的得2分;完成村内残垣断壁,破旧危房、旱厕拆除,对有碍观瞻的房屋进行了修缮得3分。(7分)
7、改路。村内规划了的主干道硬化率要达到100%,质量达到有关要求的得3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3分为止;村内巷道、入户便道硬化率达95%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路面质量好(要求平整,无明显凹凸、塌陷)的得1分,未达标准要求,酌情扣分。(6分)
8、改水。按自来水入户率(改水户数/总户数)计分,未达到100%不得分。(6分)
9、改厕。按三格式(水冲式)卫生厕入户率(改厕户数/总户数)计分,未达到95%不得分。1座水冲式公厕按1户计算。(8分)
10、改栏。建设点按规划要求建集中养殖区的(达到总户数50%以上的)得3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人畜基本分离得2分;确无农户饲养牲畜,须经业务部门认定,报区新村办备案,则此项可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3分)
11、“四普及”。①用洁净能源。使用沼气达到总户数60%以上的得4分,每少10%扣1分,达20%的得2分,低于20%的不得分。无法建沼气池而使用其它洁净能源的(须造册登记报区新村办备案),70%以上得4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达30%的得2分,低于30%不得分。②普及有线电视。农民安装有线电视完成70%(含微波接收)以上的得1分,未达到70%的不得分。③普及电话。农户电话普及率达95%得1分,未达到90%不得分。④普及太阳能。新安装太阳能达到总户数10%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7分)
12、“三绿化”符合标准。对农户庭院、村内道路及村庄四旁按林业部门要求进行了绿化得2分;落实了管理责任,由村、组与专人或专业队伍签订树木管理责任制,得1分。(3分)
13、农村清洁工程。制定了垃圾处理村民公约,建立了村民“门前三包”责任制,农户配有分类处理的垃圾桶得2分;垃圾池建设分布合理, 建好了2-3个固定的垃圾池,且每个垃圾池内分设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池,得3分;有保洁措施、聘请了1个保洁员,并配有垃圾托运车、铁锹等处理设施,村道保持整洁、干净,得4分;建有一个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的垃圾分类棚屋,并在棚屋内摆放3个以上塑料大桶,用于分类存放和处置垃圾。保洁员对垃圾池内的垃圾能日产日清,及时分类清理,得6分。(15分)
(三)、农村新社区建设(10分)
14、农民主体作用。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户均投入3000元并有资金使用台帐本,得1分;组建“一组两会”并积极发挥作用,得1分。(2分)
15、文明设施建设。驻点村建好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休闲活动场所、一个宣传栏,制订一套公共事务管理制度,得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
16、文明创建活动。试点村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农户”、“五好文明家庭”、“美丽乡村家庭生育文明村”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得1分。(1分)
17、村务公开。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台帐和材料汇编登记较完善,每季度按要求上报“一表通”,得1分;及时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得1分。(2分)
18、信息化建设。按照“五有”的标准,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计算机、有打印机、电话等信息服务设备,有上网宽带,有信息服务员,有长效管理制度的标准建设,得2分。(2分)
(四)、乡镇重视程度(20分)
18、乡镇新村办主任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安排了2万元办公经费,得2分;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了本乡、镇新农村建设点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建设点安排了乡镇党政领导负责具体挂点帮扶,得1分。(3分)
19、乡镇抓新农村建设点的措施到位,党政主要领导各挂了一个建设点,工作有创新,对一些建设项目能整村推开,统一组织实施,整体成效良好,得2分。(2分)
20、乡镇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少于10万元得2分,每增加2万元加1分,加满5分止。(5分)
21、有专人负责新农村建设信息上报,每月向区新村办报送2篇(原稿同电子文档为准)得3分;在市级刊物上稿,每篇加0.2分,省级以上加0.5分,加满3分止。建立了乡镇新农村建设各类微机档案,包括一村一档,建设点 “一村一品”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微机档案和纸介档案,档案资料要有具体的村民、社名及基本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得3分;统一建立了建设点自然村总产值和“一村一品”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从“一村一品”中受益纯收入分季度核算台帐,能及时上报“一表通”的数据,且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得1分。(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