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新村办字〔2013〕11号
关于上报2014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村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村办,井开区、井冈山自然保护区新村办:
根据省新村办《2014年度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赣新村发[201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新农村建设水平,加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就上报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村点通知如下:
1.选点原则。一是农民自愿原则。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性高,有90%以上村民与理事会签订项目分类建设协议,并已作投资投劳的村庄优先(历年建设的省级村点和市县自建点不再安排建设)。二是项目衔接原则。生态文明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古村落保护开发、扶贫连片开发、一村一品产业发达等有项目实施的村庄优先,其中每个省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行政村内必须至少安排一个省级村点。
2.布局重点。一是干道沿线。重点沿高速、国道、省道和主要县道等干道沿线村镇布点,加快沿线连片带状推进,拓展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二是镇村联动。尽量选择省百强镇、吉泰走廊优先发展镇和市重点镇布点,镇村联动,镇为核心,以镇带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3.上报时间。各县(市、区)要深入乡村筛选村点,组织申报,于2014年1月9日前分别通过纸质材料(加盖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公章)和电子邮箱(jasxcb@163.com)报市新村办,报点表见附表1、附表2。
4.启动建设。凡上报为2014年的村点,要尽早做好规划,提前实施,开展“三清”,启动建设。
附表:1.2014年度全市新农村建设村点规模申报统计表
2.2014年度全市新农村建设村点申报名单汇总表
吉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