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县(市、区)现代农业工作考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全面完成2013年现代农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其中楠木产业考评增加井冈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机茶叶产业考评青原区、井冈山市、永丰县、遂川县、永新县;烟叶产业考评峡江县、永丰县、泰和县、万安县、安福县。
二、考评内容
考评现代农业工作,包括各县(市、区)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情况,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情况,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绿色蔬菜、高产油茶、花卉苗木、珍贵楠木、有机茶叶、烟叶产业等富民产业建设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情况,土地流转情况等。
三、评分办法
(一)现代农业工作评分办法
总分100分。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
1.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情况(35分)。具体由市农业局负责考核,并按照百分制评分细则折算计分。
2.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情况(15分)。具体由市农业局负责考核,并按照百分制评分细则折算计分。
3.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20分)。
(1)龙头企业发展情况(10分)①培育壮大龙头企业(8分):本年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分行业新增1家超5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公司计8分,未完成不计分(依据企业审计报表等有关资料考评);②创建品牌(2分):本年度新增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1个或省级着名商标2个以上的计2分,否则按完成比例计分(依据相关证书考评)。具体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考核评分。
(2)农业招商情况(8分)。①项目信息库建设(1分):规划编制农业招商项目,并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库计1分,否则不计分;②参加招商推介活动(1分):组织参加全市统一开展的农业产业招商推介和展示展销活动,并签约项目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③项目引进(4分):吉泰走廊县(区)本年度引进2个以上投资亿元农产品加工项目或投资5000万元以上种养项目,并于当年开工且进资30%以上,未完成的不计分;其他县(市)引进1个以上投资亿元农产品加工项目或投资5000万元以上种养项目,并于当年开工且进资30%以上,未完成的不计分。④绿色食品加工业建设(2分):引进1家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计1分;通过组建、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新增1家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计1分。具体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考核评分。
(3)重点项目建设情况(2分)。重点项目建设全部达标的计2分,未完成按达标项目个数比例计分(依据项目现场建设完成情况考评)。具体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考核评分。
4.其他富民产业建设情况(20分)。绿色蔬菜4分、高产油茶4分、花卉苗木4分、珍贵楠木4分、有机茶叶2分、烟叶产业2分。有机茶叶、烟叶产业没有纳入考核的县(市、区)按平均分计分。具体由各产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并按照百分制评分细则折算计分。
5.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情况(5分)。按照市政府向各县(市、区)下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计5分,没完成的按比例计分。以工商管理部门年底上报的数据为依据。具体由市农业局负责考核评分。
6.土地流转情况(5分)。按照市政府向各县(市、区)下达的土地流转计划任务,全部完成的计5分,没完成的按比例计分。以截止年底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成交确认书)上的面积为准。具体由市农业局负责考核评分。
(二)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实施情况(30 分)。动员广大农民利用房前屋后、庭院、村旁路旁的空闲地、荒坡荒地、自有林地广泛种植井冈蜜柚。全市每年扶持5万户农户,每户种植20株,按《井冈蜜柚富民产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全年实施任务的计满分,没完成的按比例计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5个自然村实施情况。
2.2013年度井冈蜜柚新开发情况(35分)
①开发任务完成情况(25分)。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了全年开发任务且农户自主经营开发30%以上的计满分,没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②建园质量(10分)。100%进行了大穴(即开挖了1米见方的定植穴或宽1米、深0.8米以上的定植壕沟)、大肥(即埋入了足量的有机肥)的得满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3.2012年度开发柚园的苗木种植与管理情况(15分)
①种植任务完成情况(10分):按实际栽植面积占上年度开发任务核实完成面积的比例得分。
②管理情况(5分):柚园管理总体水平高,成活率达95%以上,果苗长势好的得5分。柚园管理总体水平一般,成活率达80%以上,果苗长势较好的得3分。柚园管理总体水平较差,成活率80%以下,果苗长势较差的得1分。
4.苗木管理(5分)。苗木统一由市里调配,与市果业局签订了柚苗定购合同,并将购苗款统一打入市果业局账户的得满分,否则不计分。
5.领导挂点(5 分)。县、乡四套班子成员每个领导均要挂点一个乡(镇)抓好一片连片面积在200亩以上的柚园,完成的计满分,没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6.专项资金落实情况(10分)
①蜜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分):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安排了蜜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计满分,安排金额不足的按比例计分(以进账单为准)。
②工作经费(5分):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安排了工作经费的计满分,安排金额不足的按比例计分(以进账单为准)。
(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按以下九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科技示范园建设规划(10分)
制定了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规划,计5分;制定了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计5分。以政府下发文件为依据,未制定不计分。
2.园区建设规模(10分)
示范园核心区建设规模在500亩以上,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3.园区主导产业(10分)
示范园主导产业清晰,培植2—3个能够体现当地生产优势与特色,产业化水平高、产业拉动作用明显的主导产业,计10分。
4.基础设施建设(10分)
示范园内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完善,设施装备达到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无害化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服务设施齐全,计10分。
5.农业科技支撑(10分)
科技园具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开展了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高,计5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业科技培训,培育和带动了一批新型农民、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计5分。
6.投资主体落实(10分)
立足园区主导产业,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示范园建设,投资主体落实的,计10分,未落实投资主体的不计分。
7.安排科技园建设专项经费(20分)
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参与科技示范园建设,落实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计20分,低于100万元,按比例计分,以正式文件和进帐凭证为依据。
8.安排示范园建设工作经费(10分)
财政预算安排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经费不少于10万元,计满分,少于10万元,按比例计分,以正式文件和进帐凭证为依据。
9.园区管理(10分)
成立了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计5分,以政府下发文件为依据,未成立不计分;科技园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顺畅,计5分。
(四)绿色蔬菜产业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按以下九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5分)
以政府名义制定并下发了本年度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计5分,未制定不计分。
2.蔬菜播种面积(10分)
以统计年报为依据,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菜篮子”工程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明确的蔬菜播种任务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3.新增蔬菜种植面积(15分)
完成了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计15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4.新增标准化示范基地(10分)
完成了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计10分,未完成不计分。
5.新增大棚蔬菜面积(15分)
完成了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计15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6.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20分)
成立了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计5分,以政府下发文件为依据,未成立不计分;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责任书明确的标准计15分,少于责任书明确的标准按比例计分,以正式文件和进帐凭证为依据。
7.安排蔬菜发展工作经费(10分)
井冈山市安排蔬菜发展工作经费不少于6万元,计满分,少于6万元,按比例计分;其他县区安排蔬菜发展工作经费不少于10万元,计满分,少于10万元,按比例计分,以正式文件和进帐凭证为依据。
8.蔬菜质量监管体系建设(5分)
建立完善的“菜篮子”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5%,计2.5分,低于95%不计分;没有发生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计2.5分,发生一起不计分。
9.蔬菜标准园创建(10分)
完成了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五)高产油茶产业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油茶造林(50分)
依据市政府下达2013年度油茶产业目标责任和各县(市、区)自查结果,核查造林面积和造林合格面积。
①造林面积(25分)。按核查造林面积占目标任务比例乘以25计算得分。
②造林合格面积(25分)。按核查造林合格面积占目标任务比例乘以25计算得分。
2.创建连片示范基地建设(20分)
创建了连片示范基地,基地面积和个数均达到目标任务,并都设立了示范基地公示牌的得20分;创建了连片示范基地,基地面积达到目标任务,但个数只完成一半,并设立了示范基地公示牌的得10分;示范基地面积达不到目标任务的不得分。
3.苗木采购(15分)
从本市范围内的省油茶定点育苗单位采购油茶高产无性系苗木数量占年度采购油茶高产无性系苗木总数的比例超50%(含50%)的得15分,比例低于50%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4.扶持政策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5分)
出台了扶持油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文件,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量达到目标任务并在县(市、区)财政设立了油茶产业发展资金专用账户,核查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账本,查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账率达100%的得15分,到账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六)花卉苗木产业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组织管理(10分)
成立县级花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了县直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计满分,否则不计分。以政府下发文件为依据,未成立不计分。
2.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10分)
制定了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的,计5分;发展规划体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发展,并具有本地特色产业带的,计5分。以政府下发文件为依据,无正式文件不计分。
3.年度新增基地建设面积(35分)
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花木产业发展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明确的新增基地建设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4.新增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5分)
完成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新增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个以上的计15分,完成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新增花卉苗木示范基地1个以上的计10分,未完成不计分;每增加一个1000亩连片基地再加5分,每增加一个500亩连片基地再加2分。
5.花卉苗木发展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20分)
制定了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计5分,未制定的不计分;按照责任书足额安排了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计15分,不足的按比例计分,以正式文件和企业进帐凭证为依据。
6.安排花卉苗木发展工作经费(10分)
安福县、新干县、吉水县安排花卉苗木发展工作经费不少于10万元,计满分,少于10万元的按比例计分;其他县(市、区)安排花卉苗木工作经费不少于6万元,计满分,少于6万元的按比例计分,以正式文件和进帐凭证为依据。
(七)珍贵楠木产业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10分)
制定了楠木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县级楠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计7分;实施方案体现适地适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发展具有本地特色产业带的,计3分。
2.新造楠木林(25分)
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度楠木造林目标责任状明确的种植任务计20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编制了楠木林造林作业设计书的计5分,未编制的不计分。
3.新增楠木示范林基地(20分)
完成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新增楠木示范林基地1个以上的计15分,未完成不计分;编制了新增楠木示范林基地造林作业设计书的计5分,未编制的不计分。
4.楠木产业发展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15分)
制定了楠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计5分,未制定的不计分;安排了楠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计10分,未安排的不计分,以正式文件和进帐凭证为依据。
5.今冬明春种苗准备(10分)
楠木苗木实行定点培育、订单育苗,按造林所需苗量签订了供苗合同,并按合同在定点单位调苗的计7分,供苗合同不足或未完成调苗的按比例计分;造林所用苗木“一签两证”等档案齐全计3分,否则不计分。
6.今冬明春造林地准备(20分)
全面落实造林计划用地的得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以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为准;开展了造林整地工作,整地面积达到计划任务的60%的计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八)有机茶叶产业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只考评青原区、井冈山市、永丰县、遂川县、永新县,按以下八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组织管理(10分)。成立县级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计10分,否则不计分。以政府下发文件为依据。
2.茶叶产业发展规划(10分)。以政府名义制定下发本年度茶叶产业发展规划,计10分,未制定,不计分。
3.新增茶园面积(15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茶叶产业基地建设任务的,计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4.新增示范基地(15分)。完成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计15分,未完成,不计分。
5.专项资金安排和工作经费(20分)。按责任书要求安排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的计20分,少于任务数的,按比例计分。以正式文件和进账凭证为依据。
6.茶叶标准园创建(10分)。完成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计10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7.品牌建设(10分)。出台茶叶品牌宣传政策,计3分;在本省设区市或省外城市开设吉安茶叶专卖店,计2分;打造省内着名品牌或通过“三品一标”认证,计5分。
8.茶叶加工(10分)。新建或完善茶叶加工厂,有必要的茶叶加工场地及设备,计10分;没有加工场地不得分,有加工场地,以加工厂设备完善程度,按比例计分。
(九)烟叶产业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只考评峡江县、永丰县、泰和县、万安县、安福县,按以下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计分。
1. 烟叶收购量(30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规定的烟叶收购量,得30分。未完成的,按每少1千担扣1分计分。
2.实行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10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规定下低次烟叶比例控制在6%以下的,得10分,未达目标的,按每高于0.5%,扣1分计分。
3.烟叶标准化生产(20分)。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规定的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面积以上的,得20分,未达目标的,按每低于1千亩,扣1分计分。
4.基本烟田基础设施建设(20分)。积极推进基本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责任书所规定的建设任务的,得20分。
5.综合生产指标(20分)
(1)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并正式下达了烟叶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2)建立了基本烟田保护制度(5分)。有政府制定并下发正式保护文件的,得2分;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烟叶种植面积占烟叶种植总面积60%以上的,得3分;
(3)土壤改良与轮作(5分):烟田土壤改良率达90%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烟田轮作率达80%以上的,得2分,烟田轮作率70-80%的,得1分。
(4)建立烟农专业化合作社1个以上,政府有实质性推动工作意见且有资金扶持的,得基本分3分;扶持金额在2万元以上,加2分。
四、考评程序
现代农业考评工作由市委农工部(市农办)牵头组织,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烟草局按分工负责。具体考评程序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前,各县(市、区)逐条对现代农业工作进行自评,自评材料报各项考核内容主管部门。
2.2014年元月上旬,市委农工部(市农办)牵头组织开展考评。其中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考评;市农业局具体负责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土地流转情况、绿色蔬菜和有机茶叶产业考评;市林业局具体负责高产油茶、花卉苗木和珍贵楠木产业考评;市烟草局具体负责烟叶产业考评。
3.2014年元月15日前,各主管部门将考评结果及单项评先意见报市委农工部(市农办)汇总。
4.市委农工部(市农办)根据汇总情况,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五、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现代农业先进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评出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先进县(市、区)3个,各奖励4万元;评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先进县(市、区)1个,奖励4万元;评出绿色蔬菜、高产油茶、花卉苗木、珍贵楠木、有机茶叶、烟叶产业发展先进县(市、区)各1个,分别奖励2万元。各项先进单位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资金分别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