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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3-03-07 录入:jzngb 浏览次数:

吉安市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3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和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目标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新农村建设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省和谐秀美新农村总体要求和市美丽乡村“五美”标准,遵循美丽乡村建设“八不八多”理念和农民建房“八个禁止”的原则,按照全域规划,带状推进,镇为核心,产业配套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努力打造延续庐陵独特风格的美丽乡村,加速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前七年美丽乡村建设点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完成全市1070个铺面点、调剂点和自建点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二是全面启动镇村联动美丽乡村建设。今年底要对前几年已经实施的镇村联动点,按标准进行全面验收。没有进行镇村联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圩镇,要用二年时间全面完成任务。今年各县(市、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圩镇要全面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三是继续抓好干道沿线美丽乡村建设。在进一步巩固、提升赣粤、泰井高速和吉泰走廊105国道沿线村庄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其他所有高速公路、105国道、319国道和京九铁路沿线村庄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进出县城主要干道20公里沿线村庄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力争两年内,境内高速、国道、京九铁路和进出县城的主要干道沿线村庄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与此同时,要按照产业配套的要求,对所有美丽乡村建设点要发展富民产业。要整治村庄环境,结合“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创建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大力实施“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工程,村内主干道、巷道及入户道硬化通达率达100%,自来水入户率达98%,水冲厕入户率达95%,林木覆盖率达3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普遍拥有便利的商贸、信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新农村社区设施和服务。70%以上的建设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使点上农民增收走在全市前列,努力把村点建成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美丽乡村。

三、实施步骤

1.筹备培训阶段(2013年3月)。召开农户群众会议,分级分层组织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筹集建设资金,拆除残垣断壁及破旧栏厕,开展村庄绿化。

2.项目实施阶段(2013年4月-9月)。二季度全面完成“三清”,拆除废弃房和空心房,启动“六改”,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进行第一次督查,重点督查资金到位、“三清三改”进展情况和农民违章建房情况。三季度完成改水、改路、改厕,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人畜分离,推广沼气、普及有线电视、电话等;开展第二次督查,主要督查“三清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情况和农民违章建房情况。

3.社区建设阶段(2013年10月-11月)。建立农村新社区,打造成党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生、商贸、治安等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村镇道路、供水、沼气、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等设施管护维修长效机制。

4.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照省、市工作要求做好扫尾、验收及自评工作;开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检查评比。

四、工作重点

1.大力抓好规划实施和农民建房管控。各地要严格按照 “五美”标准,遵循美丽乡村建设“八不八多”理念和农民建房“八个禁止”要求,切实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尤其要突出对农民建房的管控。一是要突出宣传“八个禁止”。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对农民建房的管控,要把农民建房管控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范畴。要按照大范围、广覆盖、多角度、易接受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农民建房“八个禁止”的宣传力度,使之成为乡镇、村组、农民进行美丽乡村建设自觉遵循的准则。二是切实抓好规划的实施和管控。要树立规划为先意识,强化农民建房管控,新建农房必须严格按规划进行,彰显庐陵特色,杜绝无序杂乱现象。要树立节约用地意识,村民建房尽量利用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多拆旧建新,节约用地,绝不侵占农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严禁乱占耕地建房,严禁沿路建房,严禁开天窗建房。三是坚持庐陵风格不动摇。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庐陵风格不动摇,但同时对于地域民族文化也要充分尊重。在进行立面改造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势制宜,区别对待。对破旧废弃的房屋、牛栏厕所要坚决拆除;对墙面破旧脱落的房屋或者裸露房要按照协调统一、美观大方、经久耐用的原则进行立面改造;对已经贴了新瓷砖的房屋,要在保留的基础上稍加改造,以达到协调统一。四是加大农民建房的巡查力度。市监察局要联合市新村办、市国土局、市城建局等部门建立不定期巡查和明查暗访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农民违章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不听劝阻,顶风违法占毁耕地建房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曝光,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地要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组巡查农民建房情况,加大巡查密度和频率,开展规范农民建房专项整治,发现农民违章占耕地建房现象要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县(市、区)、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贯彻“八不八多”理念不到位,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对农民违章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影响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村容村貌,造成耕地损毁现象实行美丽乡村建设“一票否决”,取消该县(市、区)、乡镇当年评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的资格,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大力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要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让农民群众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谋划主体、投入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受惠主体。一是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报纸、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办好美丽乡村建设宣传专栏,及时报道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鲜活经验和感人事迹,以身边的典型、身边的变化,激发农民群众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要多组织村点干部、理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到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的好的村点参观,让其亲身感受美丽乡村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使得他们更加自发地、积极地、主动地参与到建设自己美丽家园的行动中来,变“要我建”为“我要建”。二是要通过奖补政策撬动。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水利设施、村庄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和六大富民产业发展的奖补力度,特别是要通过奖补带动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三是要通过村规民约促动。各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重视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指导,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既要尊重广大村民的自治权和首创精神,又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的乡村文化传统,又要引导村民坚决摒弃封建文化的糟粕和不良恶俗;既要坚决保障农民依法约定“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合理、合情利益的权利,又要坚决防止“村规民约”被曲解滥用。

3.大力推进镇村整治建设。一是突出镇村联动美丽乡村建设。认真谋划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村庄和农村人口的进、退、去、留,逐步实行整村、整乡全域规划、一体布局、分步整治。把乡镇集镇所在地和周边村庄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衔接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突出改善环境、完善设施、培育产业、繁荣市场、增强功能、加强服务六个环节。着力整治建设住宅区、商业街(商贸市场)、绿地公园、健身场所,办好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教育科普中心、卫生院、自来水厂,培植扶持产业聚集区,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圩镇市容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目标。二是突出主要通道沿线美丽乡村建设。在主要干道,将各种有效资源整合,将各类产业集中布局,形成美丽乡村与富民产业的交相辉映。在建设的总体部署上,从分散建点向镇村联动、集中建带、整体推进转变;在建设内容上,从内容单一化向内容全面、综合、多元化转变;在力量安排上,从“撒胡椒面”向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转变;在建设标准上,从低水平、低层次向高要求、高标准转变,从而将美丽乡村建设引入新的发展阶段。争取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使高速公路、国道乃至部分省道率先成为农民奔小康的示范带。三是突出贫困村点同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相结合,要通过大力实施产业建设、路网配套、村庄整治、民主管理等,力争达到“六个一”的目标:即培植一个特色明显的主导产业,户平转移一个剩余劳动力,建一条出行畅通的道路,建一批比较完备的饮水、通讯、广电设施,建设一处村级办公场所,建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让整村推进与美丽乡村建设在结合中产生新的光芒与效果。全市661个重点贫困村争取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同时要突出森林城乡创建。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实施“三个同步”:村庄绿化与村庄建设同步,村庄整体绿化与农家庭院绿化同步,村庄绿化美化与环境整治同步。重点发展乔木,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休闲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

4.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抓好井冈蜜柚、高产油茶、绿色蔬菜、花卉苗木、珍贵楠木和有机茶叶六大富民产业为主的优势产业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大、标准高、效益好的特色产业基地,努力形成以特色富民产业支撑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的良好格局。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专业合作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依靠能人带动,形成一大批涵盖一、二、三产业的一村一品专业村。突出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建设,注重发展具有地域文化、人文传统、农家生活、绿色餐饮的一村一品项目,加快发展古村落、古民居参观游览和农家乐等第三产业;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生产生活资料连锁超市等服务业,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力争全市70%以上的美丽乡村建设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使点上农民增收走在全市前列。

5.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各地要切实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结合镇村联动和村落连片整治建设,突破村组行政界限,发展农村新型社区。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开展创业文化、科学文化、群众文化、道德文化、法制文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要力争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新农村社区示范点。每个美丽乡村建设村点要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处休闲活动场所、一个宣传栏和一套管理制度。要积极开展“三培两带两服务”工作;开展“特色文化新村”、“文明和谐社区”、“星级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和民主管理。

五、主要措施

1.科学编制规划。县、乡两级要紧扣美丽乡村建设“五美” 标准和“八不八多”理念,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按照城乡统筹、镇村联动的要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建设培育一批中心村,鼓励和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适度集中居住,推动城镇乡村“四位一体”连片、联动、科学发展。镇村联动集镇的选择,要坚持一看党政班子、二看工作基础、三看群众热情、四看地理位置的原则,并与住建部门推进的中心镇工作相衔接。镇村联动集镇一旦确定,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要完善集镇、村庄规划体系,统筹谋划好基础设施、三次产业布局、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按照基础村点、村落连片村点、镇村联动村点等类型,分类编制镇村整治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特别是镇村联动和村落连片村点,要把集镇和周边村点、中心村和附近村点,一并进行全域性、一体化规划。积极推行“阳光规划”,组织专业队伍深入村镇,充分征求农民群众意见,落实农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把群众意愿融入规划,使规划做到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功能齐全、彰显个性,满足农民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质的强烈愿望。要严肃规划执法,严禁未规划先建设、边规划边建设、违反规划乱建设,实现以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2.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把认真落实好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农村重点污染区域治理政策、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策,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政策资源整合集成,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到哪里,部门政策资源和项目就支持到哪里,相关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支持安排每个省级村点配套资金3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15万元,市级配套6万元,县级配套9万元)。每个铺面点和调剂点县(市、区)财政一律按9万元足额配套,每个自建点县(市、区)财政一律按16万元足额配套,不得转由乡镇垫配。市、县(市、区)两级配套资金在6月底前拨入县(市、区)新农村建设专户。镇村联动集镇整治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当地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整合政策资源来筹集,特别是发改委在立项方面要向镇村联动集镇倾斜。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等措施增加镇村联动集镇建设用地指标,对镇村联动集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实行返还,镇村联动集镇增值税地方所得剩余部分要由县(市、区)实行奖补等。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镇村联动集镇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建设,对镇村联动集镇招商引资新落户企业,要从土地、信贷、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3.加强培训力度。市县乡三级层层采取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培训力度。一要突出重点。重点培训市、县(市、区)单位帮扶工作组、乡(镇)村领导和干部、乡(镇)村规划土管环卫管理人员、村理事会成员、工匠。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学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和操作方法,学习乡村规划建设业务知识等,尤其是要突出对“八不八多”和“八个禁止”的学习。二要层层办班。市负责培训市直单位帮扶工作组和乡镇主要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阶段工作、建设重点、实施难点举办专题培训班,确保建设质量。要举办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培训,提高乡(镇)村两级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管控乡村规划和农村建房。规划建设部门要重点培训工匠,把庐陵风格建筑和建坡屋顶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乡(镇)要积极组织乡村干部、村理事会成员和工匠参加培训,提高参与和带领群众开展“三清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的操作水平。三要培训到户。各地要加大农民文化科技知识和就业务工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实现产业富民、产业强村目标。

4.强化工作合力。要继续保持高位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格局。镇村联动整治建设要组建一个推进工作组,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任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镇村联动整治建设的综合协调、资源整合和工作指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资金落实、督查指导。要实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贫困村定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三位一体”帮扶,完善各级领导挂点、部门单位驻点、后备干部蹲点帮扶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所帮扶村点,办一至二件拓展职能优势的好事实事;精心挑选一批后备干部驻村帮扶,使他们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锻炼培养。各级新村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纠正各种偏差。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鲜活经验和感人事迹,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形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5.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工作目标,着力抓好村点和镇村联动集镇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在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上,要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到村点产业发展上,出台配套扶持政策支持村点发展壮大一村一品,把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发展专业合作社与一村一品结合起来,实现产业富民、产业强村。在推进村庄整治和环境建设上,要按照先改水改厕然后改路的原则抓好“三改”,按照森林乡村、绿色通道建设的要求抓好“三绿”,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对“三清六改四普及”中的其它项目,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建设,使村点达到“五美”标准。在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上,要坚持“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适时组建农村新社区;按照“完善设施、加强服务、丰富生活、促进和谐”的要求,建立以人为本的农村新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机制。在推进镇村联动集镇建设上,要围绕“十化”目标和“十个一”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规划联动、政策联动、部门联动、社会资源联动的综合配套措施,开展各项整治建设。对于涉及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的项目,要先行安排、及早建设;对于管长远、打基础的设施配套项目,要提前谋划、适时启动;对于建设时间长、远期效果好的项目,要统筹兼顾、分年实施。

6.严格督查考评。市、县(市、区)要分阶段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建设进展;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年内召开1-2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特别要及时纠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偏差,切实杜绝超出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政府包办搞形式主义、不切实际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年底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核结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13号文件)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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