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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8/11/12 录入:jzngb 浏览次数:
 

吉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美丽乡村的现实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为主要抓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全区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2%,实现100%的行政村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建成“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农村生态家园。

二、工作重点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

1.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统筹布局和加快建设城乡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积极推进区级环卫监管职能向镇村延伸覆盖。大力推行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在20187月底之前,通过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实现100%的行政村将生活垃圾纳入“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一体化模式。建立健全第三方治理、职能部门监管的运行机制,完善“区级统筹、镇为主体、村组配合、企业治理”垃圾治理模式,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进入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轨道。〔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委农工部、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处〕

2.完善农村环卫设施队伍建设。科学布局垃圾收集、中转、处理等设施,加快升级改造现有垃圾中转站,兴桥、曲濑、长塘、樟山四个镇今年要完成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各一座,提升垃圾收储能力。要配置密闭式或压缩式运输车,配足村庄垃圾桶,形成配备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卫设施设备。进一步建立健全镇环卫工作机构,实现“三个有”目标(即有一支环卫队伍,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工作机制)。按50户左右农户配备1名村庄保洁员的标准落实保洁人员,统一登记造册,保洁人员占服务人口的3‰以上。〔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城建局、区委农工部、区发改委、区环卫处〕

3.大力开展镇村环境集中整治。围绕“全景吉州、全域旅游”和“清净整洁”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集镇容貌、农民建房管控、农村生态等为整治重点,在全区各镇、白塘街道大力开展镇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实现集镇及村庄内外、河边桥头、坑塘沟渠、交通干道沿线基本没有生活垃圾,房屋庭院干净整洁;集镇街道没有乱搭乱建、乱拉乱接、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无序现象;农民建房规范有序,没有沿国省道、占耕地、“开天窗”、超高超大等违规违章建房;农村生态保护有力,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水库污染有效治理。禁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国土分局、区委农工部、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

4.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选择1-2个有条件的镇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体系、宣传引导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委农工部、区城建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二)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现状、特点、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多元化的污水处理模式。镇级层面:在巩固省百强中心镇长塘镇集镇生活污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其他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级层面:城镇近郊的村庄,采用延伸城镇管网的方式,实行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集中处理;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技术分散处理。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采用PPPBOT或“EPC+O”等模式整区、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先行选择1-2个镇进行试点示范,试点成功后逐步推广。2019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镇集镇、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环保局、区城建局、区委农工部〕

2.深入推进河长制、湖水制治理。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体系,大力实施“清河护河”行动,促进河库、湖泊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连片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水利局、区河长制办、区环保局〕

3.开展村庄沟塘河渠治理。加大村庄河道、沟渠整治力度,治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形成网络化的雨水排放体系。具备条件的村庄,铺设专用管道或暗沟,收集生产生活污水。开展村庄水塘清淤,逐步消灭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水利局、区委农工部、区环保局〕

(三)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1.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巩固我区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加快推广商品有机肥,加大绿色防控技术覆盖面,科学合理使用农药,限制高毒农药使用。彻底整治田间地头农药空瓶、废弃农膜乱扔等现象。抓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农膜回收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农膜集中回收利用试点。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农业局、区环保局〕

2.全面完成生猪退养。严格落实“三区”规划,全面取缔生猪散养,逐步淘汰小规模养殖。继续巩固禁养区内养殖场退养成果,防止复养;全面完成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须完善和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整改不到位的生猪养殖场(户)在201810月底前全部关停退养。严格按照“建设水平一流、环保设施一流、养殖技术一流、生产效益一流”的标准建设一批生态养殖小区。〔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农业局、区环保局〕

3.开展露天焚烧秸秆整治。各镇、白塘街道要制定秸秆露天禁烧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镇村为主的防控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任务细化到村、到田、到人。开展露天焚烧秸秆整治攻坚行动,落实露天禁烧责任,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体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农业局、区环保局〕

4.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村庄实际和群众意愿,合理选择农村改厕模式,重点推广三格式水冲厕,每户农户至少建一个室内水冲厕。到2020年全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在300户以上的村庄,要因地制宜在公共场所至少新建或改造开放1座三类以上公厕。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按照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标准建设相应的公厕。加强公厕管理,确保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推进厕所粪污治理,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后的检查检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积极探索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方式。具备条件的村庄,建设专业化农业农村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全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卫计委、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旅发委、区城建局〕

5.大力整治农村“八乱”。全面整治农村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埋乱葬现象。规范镇区街道特别是农贸市场停车管理,划定停车区域,设立停车标识标线。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规范集镇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流动摊点、超店经营、占道经营。全面清理集镇违章搭建铁皮棚、铁皮屋。整治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全面清除集镇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扎实推进农村殡葬制度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财政对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施奖补,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避免出现乱埋乱葬现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城管局、区民政局〕

(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

1.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各镇、白塘街道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全覆盖。建立健全镇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推行“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农村建房规划所、国土所、村委会、建房户四方做到选址、放线、下地基、巡查、竣工验收到场,全面实行建房挂牌公示制度),强化规划监管和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审批。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规定和“八个禁止”要求,坚决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严禁乱占耕地、沿马路、“开天窗”、超高超大建房。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签订承诺协议书和收取保证金制度。国土、规建部门每年开展专项违规违章建房巡查并曝光。〔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城建局、区国土分局〕

2.深入开展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今年完成150个村组的整治任务,至2019年,全面完成剩余240个村组整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加快完善自然村的“七改二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广电网络、互联网络),努力实现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有需求的行政村或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套“84”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公交站)。已整治建设过的村庄,也要对照标准,补齐建设短板。〔责任单位:各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委农工部、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委、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郊电公司〕

3.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理念,坚持“对标补短板、拓展全覆盖”,注重形态有序、色彩和谐、主次协调,清净整洁、精细秀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旅结合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采摘农业等,每年打造2个以上达到AA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标准的美丽乡村精品点。2018年实施150个美丽乡村村点建设,实现全区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到2019年实现全区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着力建成一批生态特色村、产业特色村、农家乐特色村、旅游特色村、文化特色村、党建特色村等,打造见山望水记乡愁、让城里人心向往之的美丽家园。〔责任单位:镇政府、白塘街道,区委农工部、区旅发委〕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镇、白塘街道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基础上,对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从实际出发,做好本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各镇、白塘街道实施方案在20188月下旬报区委农工部、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备核。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建设任务、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省、市、区级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区委农工部、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委、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细化分工,将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并加强工作指导。

(二)开展典型试点。选择经济条件较好、工作基础较扎实,基层组织有力、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地方,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以及交通干线、旅游专线、重大项目连接线周边的村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行试点。区里今年拟选择兴桥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探索经验模式,组织试点镇开展镇村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农村厕所改造试点。

(三)全面推广覆盖。2018年,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的镇要积极开展各项试点工作,力争在村庄整治、垃圾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长效管护等方面形成可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全面推广典型试点的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区不迁并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普遍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成立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部。建立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规划、加强综合协调、开展督查考核。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合力。各镇党委、政府,白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负主体责任,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实行区领导班子包镇、镇领导班子包村制度,定期联系指导工作。

(二)加大宣传动员。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进一步唤醒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加强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法有规可依。

(三)突出村民主体。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有关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选优配强理事会长,完善村规民约,发动村民筹资投劳。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以区为单位依法成立社会团体类的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动员在外农民企业家、成功人士、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等新乡贤,出谋划策、出资出力,支持家乡建设。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6项陈规陋习,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和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村民的环境与健康意识。

(四)完善政策支持。各级政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的筹措主体,要按照“以区为主、镇为辅”原则,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实行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用于奖补镇、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区财政按照全区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72/年的标准预算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各(镇)、白塘街道按照全(镇、街)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18/年的标准预算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项目资金整合,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和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金融支持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项目,独立审贷,加大支持。鼓励各地通过特许经营、PPP、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五)强化技术支撑。建立专家顾问机制,设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专家顾问组,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区直有关部门要协调指导各镇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关技术模式、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确保符合当地实际、措施具体可行。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区镇两级乡村规划设计、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技术和管理人才。积极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镇、行政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相关设施需求。

(六)注重长效管护。强化对村庄基础设施及服务场所的长效管护。以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单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处理和改善村容村貌等专业化维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组织开展管护培训,到2020年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镇村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形成财政补贴与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七)严格督查考核。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镇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区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范围。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镇和区直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年度排位靠后和有重大工作问题的镇,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该镇主要领导。适时召开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镇进行表彰奖励,每年评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镇1-2名,评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十佳村,分别以区委、区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奖励。各镇、村也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的督查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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