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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的初审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4/9/22 录入:农业局 浏览次数: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的初审

办 事 指 南

 

项目名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的初审

项目类型: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

受理条件:

1、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2、区域范围明确;

3、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申报材料: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组织管理、投入品管理、卫生防疫、产品检测、产地保护等);

5、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记录复印件;

6、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7、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8、《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原件;

9、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

10、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

办理程序:

1、受理初审:行政服务中心吉安市农业局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审核。

2、现场检查和审查:根据省级工作机构的委托书,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实行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上报申报材料。办理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3、决定和转办: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通过后,局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在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件规定上报省级工作机构。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咨询)电话:0796-8223783

监督投诉电话:0796-82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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