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农字〔2018〕57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吉州区蔬菜办,吉安县农机局,永丰县蔬菜局,永新县蚕桑办,遂川县茶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夏季整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5月9日
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夏季整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夏季整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计字〔2018〕22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8〕36号)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农业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决定利用5月-7月三个月时间,深入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领域“夏季整改”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国家考核评估、全省考核评估、督察、审计以及农业产业扶贫“春季攻势”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为圆满完成全市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支撑。
二、整改内容
(一)产业选择不精准。重点对照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现象、产业同质化严重等问题狠抓整改,突出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长短结合,合理选择与资源条件相匹配、贫困户参与度高、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
(二)利益联结不紧密。重点对照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带贫益贫机制弱、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狠抓整改,规范产业扶贫运行机制管理,加快引进和培育有产业带动的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先进利益联结模式,增强产业带动脱贫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技术服务不到位。重点对照产业技术培训和帮扶缺乏指导、农业帮扶干部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业思路不宽能力不强等问题狠抓整改,建立健全贫困户产业发展“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加强对贫困群众和农业帮扶干部的针对性培训力度,增强产业发展技能。
(四)调查研究不深入。重点对照调查研究不深等问题狠抓整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农业产业扶贫调研,摸清发展现状、发掘典型亮点、找准突出问题、厘清思路对策。
三、整改措施
(一)精准选择扶贫产业。以“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为目标,以“有能力的扶起来、扶不了的带起来”为原则,推动各地以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为统领,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因户施策、长短兼顾,精准选择特色产业,既着眼当前,大力发展风险小、投入少的短平快种养产业,又兼顾长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形成贫困户增收脱贫的长效机制。积极依托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和引导各地联动发展一批见效快、增收好、可持续的扶贫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市粮油作物站、市经济作物站、市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市农业结构调整办公室;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壮大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新模式,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指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减贫带贫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增强产业带动脱贫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局科教科、农经法规科、产业科、市产业扶贫办公室;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依托省、市、县、乡四级产业技术专家和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扶贫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实行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包干服务,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确保每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有一名专家或技术人员开展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大力开展产业精准扶贫技能培训,重点将贫困户和农业扶贫干部纳入培训范畴,提升贫困户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拓宽农业扶贫干部帮扶思路。充分利用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益农信息社、“赣农宝”等电商平台,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推介,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局科教科、市场合作科;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每年不定期组织)
(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集中调研,选择未脱贫摘帽贫困县、已脱贫摘帽贫困县、非贫困县三种类型,以定点帮扶贫困村为重点,紧密围绕产业发展谋划、帮扶措施精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依托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强化情况调度,摸清发展现状、发掘典型亮点、找准突出问题、厘清思路对策,为谋划今后三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提供依据、找准路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整改期限:1个月)
(五)大力推广典型范例。及时总结提炼产业扶贫实践中涌现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模式。遴选汇编一批各地产业扶贫典型范例,适时编印产业扶贫知识手册等交流材料,加大产业扶贫政策、先进模式和典型范例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扩大示范带动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市产业扶贫办公室;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对贫困地区资金安排的要求,支持各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积极发挥部门职责,推动县级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发展扶贫产业,积极做好扶持环节落实工作,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局计划财务科;整改期限:脱贫攻坚期)
四、整改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4月20日-6月15日,各县(市、区)农业局深入查摆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整改方案,全面完成自查整改。5月11日前,各县(市、区)农业局报送本地整改工作方案;6月15日前,报送整改落实工作总结。
(二)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积极配合省派脱贫攻坚督察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的督导检查。
(三)巩固成果阶段。6月15日-6月30日,根据督导检查反馈情况,对整改不落实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6月20日-7月30日,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农业产业扶贫方面配合工作。
五、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夏季整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加强情况调度和总结,及时按要求向省农业厅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有关情况。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明确相应组织机构,扎实推进本地区农业产业扶贫“夏季整改”各项工作,并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成效。
(二)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局有牵头统筹、各部门有归口任务、县(市、区)抓具体落实的合力推进机制,局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本行业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农业产业扶贫实际,详细制定“夏季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厘清农业产业扶贫存在的具体问题,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突出长效管理。各县(市、区)要以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为契机,健全农业产业带动增收脱贫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形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治标问题与治本问题相结合,统筹处理好“后三年”和“三年后”的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以新时代农业产业扶贫的新气象新作为新成就,全力支撑我市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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