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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2/15 录入:农业局 浏览次数:

吉市农字〔2018〕20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吉州区蔬菜办,吉安县农机局,永丰县蔬菜局,永新县蚕桑办,遂川县茶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14日


全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8号)和《吉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安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扶字〔20182号)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农业扶贫工作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解决农业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标本兼治构建农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为全市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行动、分工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局统一部署全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系统、本地区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系统、本地区扎实推进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落实。紧盯影响农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农业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攻坚发力,倒逼专项治理全面落实。

坚持立行立改,保证实效。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作风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以专项治理成果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用贫困群众获得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1年左右时间,集中治理解决农业扶贫领域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贯穿农业扶贫工作各方面,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农业厅和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第一步:动员部署(215日前)。市农业局于2018 2月中旬前制订印发《全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

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产业扶贫“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作出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一部署,研究落实本地区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措施,周密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的《实施方案》于2月下旬前报市农业局备案。

第二步:自查自纠(2-4月)。结合开展产业扶贫“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国家考核我市 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涉及农业扶贫方面,全面排查梳理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形成整改工作方案,于4月底报市农业局备查。

第三步:集中整改(5-6月)。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产业扶贫“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于6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农业局。

第四步:督察落实(7-8月)。把督察落实贯彻专项治理始终,积极配合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配合省市驻各地脱贫攻坚督察组进行常态化督察。7-8月,积极配合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集中督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

第五步:巩固提高(9-12月)。认真分析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产业扶贫“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农业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农业部门12月上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局。

四、治理内容

(一)贯彻部署不落实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于产业扶贫的部署要求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对。

2.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行业发展代替农业扶贫。

(二)工作责任不到位

4.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5.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6.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农业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7.推进产业脱贫工程缺乏担当、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失职失责。

8.主动作为不够,对农业扶贫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9.对定点帮扶、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乏有效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0.农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无法落实落地。

11.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农业扶贫工作,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

12.贯彻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不得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市场营销帮扶、脱贫带头人培养等工作相对滞后。

13.农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存在扶农不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14.产业扶贫范例和模式总结推广不够,示范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能力不强。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

15.农业扶贫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16.在农业扶贫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17.农业扶贫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

18.帮扶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9.帮扶措施单一,指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力,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20.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将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农业扶贫的突出位置,立足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把认真扎

实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大部署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产业精准扶贫、解决当前农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过硬作风促进产业扶贫取得显着成效。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扶贫干部的培训,积极组织参与各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重要论述精神,解读农业扶贫政策措施,交流学习产业扶贫先进经验和典型范例,帮助培训对象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提高业务能力。

(三)加强精准帮扶。全面推进产业扶贫与农业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突出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因户施策、长短兼顾,精准选择优势特色产业,既着眼当前,大力发展风险小、投入少的短平快种养产业;又兼顾长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形成贫困户增收脱贫的长效机制。

(四)改进调查研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改进农业扶贫调研方式,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调研工作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精神,一律轻车简从,严禁层层陪同,严禁为迎接检查考核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形式安排。

(五)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扶贫移民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除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在各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参与检查考评工作,不得单独组织其他检查考评活动。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六)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规划,指导各地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有关农业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快在建项目实施,尽早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七)认真受理举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通过各条渠道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切实做到凡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八)严查突出问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农业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凡举报必追查、凡查实必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专项治理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强专项治理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衔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坚持以上率下,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指导、分管领导积极组织推进、负责科室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务实。

(二)坚持从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农业扶贫工作全过程。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不搞姑息迁就、下不为例,严肃处理

(三)弘扬优良作风。各级农业部门要以优良作风开展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大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好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坏作风。要多做一些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调研,少提一些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的要求,真正摸清找准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专项治理整改举措,为农业扶贫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作风保障。

(四)大力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推进农业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政策举措、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脱贫成效,强化正向激励,营造以专项治理推进农业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和典型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推广产业扶贫典型范例,扩大示范带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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