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工作,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促进规范行政权力政策运行的重要保障。为配合做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此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严格按照政府审批的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公开依法行使的权力。
2、公开重大项目、资金分配、固定资产处置和工程招投标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经费管理、物质采购分配等管理权。
3、行政权力公开不仅要公开行政权力目录,而且要公开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
二、公开时间
公开的事件要服从公开内容的需要,服从群众监督的需要,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对权力的基本依据和固定性事项,要长期公开;
2、对经常性事件要定期公开;
3、对临时性事项要随时公开。
三、公开形式
1、对外公开形式
本着方便、实用、真实、便于群众和干部职工查询的原则,利用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井冈农廉网等网上公开,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工作简报等形式。
2、对内公开形式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了方便干部职工知情和监督出发,采取内部事务公开张贴,印发文件、展开会议等方式公开。
四、公开程序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开前,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公开内容、形式和方法。
2、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由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任会议报告、提出方案、经过讨论审议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3、公开后,主管领导要采取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出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反馈。
4、每项公开工作结束后,将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