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负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情况;
⑵负责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增殖放流及渔港监督、捕捞证和渔业行政执法管理;
⑶负责并指导全区渔业安全生工作;
⑷负责捕捞渔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
⑸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