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长工作职责
⑴主持局全面工作,并根据分工,抓好部分具体工作;
⑵负责渔业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⑶负责本地渔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⑷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考核、提拔、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
⑸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管;
⑹负责主持本单位重大事项研究和审定;
⑺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⑻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局长工作职责
⑴协助局长做好各项工作,按照分工,抓好分管工作;
⑵负责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的审批;
⑶负责渔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⑷负责惠农补贴项目的实施、验收、鉴定和管理工作;
⑸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