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农村居民
办理条件:
农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可申办五保享受政府供养:
1、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
3、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
申办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上述条件的证明。
办理程序:
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带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办理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收费标准:免费
承办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所有工作日
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吉州区民政局:7029697
青原区民政局:8203602 吉安县民政局:8442308
吉水县民政局:8680775 峡江县民政局:3695631
新干县民政局:2609017 永丰县民政局:2524663
泰和县民政局:8636112 遂川县民政局:6327578
万安县民政局:5709769 安福县民政局:7698367
永新县民政局:7718252 井冈山市民政局:8973850
监督电话:0796-823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