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农业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两个部令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包括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农机打非治违行动是否持续有效开展;
(四)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情况;
(五)“平安农机”创建开展情况;
(六)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七)农机事故统计报送及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情况;
(八)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运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9月10日至9月22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定。
三、县(市、区)交叉检查安排见(附件一)。
四、检查方式:
检查组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听取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随机抽查有关工作开展和隐患整改情况,查阅有关资料,查看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等有关现场。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作自查,写出自查书面报告,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备查,做好迎检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严肃认真开展检查。各检查组要抽调精干人员,由局长带队,认真对照检查内容,扎实开展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公务活动的各项规定,在检查中,要坚持秉公办事,规范填写《农机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二),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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