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我委本着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的宗旨,特向客商、企业和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减少项目审批事项。对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承诺取消的各项审批事项,我委将不折不扣地全部予以取消。 2、继续坚持免收项目审批咨询费。 3、简化和公开办事程序。成立行政服务中心以后,我委将有专人驻中心办理业务,办理程序是窗口受理、审批、办文、窗口出件,对项目审批的设定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代收项目基建教育附加费标准及依据等在办事窗口、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及机关醒目处予以告示。 4、缩短办事时限。按照市发改委的要求,做到限额以上使用国家资金投资基建项目建议书审核上报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权限内具备条件的项目可研报告、初设审批、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均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 5、严格办事纪律。严格按本委《工作制度》办事,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严守江西省发改系统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坚持使用机关服务用语。杜绝故意刁难,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及时受理投诉,严肃处理违诺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投诉人反馈。 6、投诉办法。对违诺现象,可来本委直接投诉或通过电话和来信投诉,投诉电话:8689457,投诉信箱设在县政府机关醒目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