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国债和基本建设资金、粮食补贴资金及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管理;牵头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管理县级储备粮费用;负责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负责组织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监管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牵头负责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