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3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农技站:
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水稻良种补贴。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支持春耕春播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你乡镇2012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按照早稻、中稻、晚稻15元/亩补贴,玉米、油菜10元/亩,标准拨付你乡镇2013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现就良种补贴发放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认真、准确核算2013年农户的上述农作物的补贴资金,务必于3月26日之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二、按照良种补贴“不种不补,种了才补”的政策要求,请务必采取多种方式将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三、各乡镇务必做好补贴资金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品种、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乡镇农业管理机构、财政所组织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四、良种种植面积核实要做到村委会两榜公布,农户签字认可,建立起村、乡、县审核制度,防止“种而未报”或“报而未种”等错报现象发生。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做到乡镇有落实表,村有到户清册。乡镇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
五、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决不允许出现以统计代核实或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更不准抵扣任何尾欠款,如造成农民为良种补贴资金发放的上访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对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并设立良种补贴政策落实监督举报电话,确保良种补贴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良种补贴政策落实监督举报电话 8680143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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