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局、财政局:
为了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现代农业劳动者队伍,强化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人才支撑,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2号)要求,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现将《2012年江西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2012年江西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稳定发展,大力提升广大务农农民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要求,为做好2012年阳光工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的培训需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着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农民受益。
二、培训任务
2012年全省阳光工程培训任务18.98万人,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8.7万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0.2万人,农业创业培训800人(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一)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购置补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体专业岗位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培训内容以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为重点,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4天。
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常识、道德素质、艾滋病防治、农村消防安全、科普知识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围绕项目和产业发展,以主推品种、种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示范指导,注重同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
1、充分满足今年全国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需要,以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为单位,对示范片的从业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每片培训骨干农民约10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
2、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地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在关键农时季节对社员和从业农民开展专项技术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不少于5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
(三)农业创业培训。主要针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青年农民,特别是对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以激发创业热情、教授创业技能和相关农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创业就业或扩大产业经营规模。培训采取连续培训与分段培训相结合,理论教学、案例和实际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14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补助标准
2012年我省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总额为6480万元。针对不同培训内容实行不同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6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农业创业培训按人均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省级安排阳光工程工作经费50万元。各市、县(区)要按人均10元安排培训工作经费。
五、组织实施
(一)培训机构认定。依据《关于开展2011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赣阳办[2012]01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认定农业职业技能和农业专项技术的培训机构。农业创业和农村经营人才培训的培训机构由省农业厅确定。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编制本地阳光工程工作方案, 按照附件2的要求分解培训任务,并安排到认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书,填写《 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各地工作方案连同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农业创业培训另行通知。
(三)组建师资队伍。设区市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组建本地区阳光工程培训师资队伍。组建一支专业齐全、技术职务层次合理、理论和实践丰富、省市县结构配置合理的阳光工程师资培训队伍。各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专业,自行选择所需师资并发放聘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规范实施培训。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省里和农业部统一制定的培训规范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系统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培训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做到免费发放,每人一套。除引导性教材外,各地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根据产业发展和培训专业需要,既要使用全省相关行业部门统一指定教材,还要自行组织编写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围绕全省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部署,充分依托示范片所在的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编制讲义或明白纸,组织开展培训。
(五)加强学员管理。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要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和学员服务联系卡制度。培训机构对各期培训班要选好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填写《阳光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4),向学员发放学员服务联系卡(样式见附件5),做好培训的后续服务。
(六)组织培训考核。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培训机构要组织参训农民进行考试。有条件的,鼓励进行现场技能测试。要加强与相关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沟通,积极鼓励和引导受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促进职业技能的提高。
(七)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应按期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具体要求见附件6。
六、项目管理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应派人每期到场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结束后,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检查培训档案、抽查培训学员等方式,逐期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见附件7)。验收不合格的,要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政策配套。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做好与畜牧水产、农机等单设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共同组织开展项目监管和检查验收工作,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推动阳光工程工作的合力。要充分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种植、经管、农机、畜牧、渔业、能源和休闲农业等各类人才培训。鄱阳湖区县要有重点地对转移出来的湖区富余人员开展转产转岗的相关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广泛参与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工作。要加大阳光工程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增强项目实施效果,扩大项目覆盖面。
(二)强化信息公开。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面和权威的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应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同时鼓励通过电视、报刊等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阳光工程项目日常监督管理。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以及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要对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掌握培训工作新要求;要对培训机构的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培训进展缓慢、管理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向社会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要积极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四)严格资金使用。原《江西省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农[2005]33号)废止。阳光工程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免费培训的讲课、教材、场租、食宿等支出。培训资金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分期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到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资金到培训机构。严禁补助资金切块到部门。各地要加强培训补助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报账提交材料: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提交《阳光工程培训台账》(附件8-1)和《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等;农业专项技术培训,需提交教学计划、讲义(或明白纸)、《阳光工程培训台账》(附件8-2)和培训现场照片等。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制作专题片等形式,加强阳光工程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党的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参加阳光工程培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加收入。要充分挖掘当地在培训实施过程中优秀学员典型,加大宣传,提升培训的带动和影响力。各县每月至少应向“江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或“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提供2幅图片和2篇以上宣传稿件。年终报送2-5位优秀学员典型(含照片)。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项目县农业主管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培训的学员数填入《阳光工程进度表》(见附件9)报所在设区市;设区市于每月30日将汇总表(电子版)报省农业厅。次月5日前,各地完成阳光工程监管系统上月培训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设区市9月份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含县级),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含县级),均以纸质(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农业厅。
今年上半年,各地按照省农业厅的部署开展了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六月份前已培训的学员进行回访及满意度测评,对培训情况进行验收;省厅将组织核实,验收合格的纳入今年的培训任务。请各市将上半年《阳光工程培训台账》上报省农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