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二○一三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三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工作要点
2013年,省老龄办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部署和《江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和成果运用转化工作,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和老年优待工作,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省老龄事业科学发展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积极贡献。
一、组织《江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评估。结合国家进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工作和省老龄委印发的《省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江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施《江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情况的中期检查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推动规划有效贯彻落实。
二、开展老龄政策法规研究。完成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结题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组织撰写《江西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报告》;以省老龄委名义,向省委、省政府呈送专题报告,提出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建议;组织老龄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老龄难点、热点问题调查研究,为做好《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老龄政策法规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十二五”提出的目标任务,在全省新建一批省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通过资金扶持、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各地针对空巢、高龄、失能和贫困老人的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召开全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多元化经营和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协调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投入发展养老服务业;培养和总结物业企业为老服务方面的典型,推动老年家居环境建设;建立全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储备库;举办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班,提高服务队伍素质。
四、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全省“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重要民生工程,制定《关于办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指导督促未出台高龄津贴的设区市建立高龄津贴制度;认真做好老年信访和老年优待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老年协会组织,将城镇社区老年协会成立数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按照“五条标准”,继续开展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并做好评估工作,认真完成第七批试点协会建设任务;积极推动乡镇(街道)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六、开展老龄宣传教育。以新修订的老年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老年法律法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敬老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四个“敬老月”活动,启动首轮全省“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加强江西老龄网站建设,建立健全各级通讯报道员队伍;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组织的各类老年文体比赛。
七、抓好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办公室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体措施;继续抓好作风整治,制定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举办全省基层老龄干部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老龄干部履职能力和为老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